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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2020-10

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庙前矿区生态恢复治理暨年采选3万吨锰矿石项目配套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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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有关要求,我司位于连城县庙前镇的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庙前矿区生态恢复治理暨年采选3万吨锰矿石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已竣工,现将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示。

竣工日期:2020年1030日。

 

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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