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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021-10

华侨创新教育产业园一期及二期工程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施工单位比选比选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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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邀请

招标编号:2021ZB-24

致: 福建国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八闽建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比选条件

我司受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组织华侨创新教育产业园一期及二期工程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施工单位比选,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和内容:华侨创新教育产业园一期及二期工程项目施工临时用电的施工内容

2.2最高控制价:360000 元。   

2.3工期要求施工工期20个日历天。送电审批时间:根据供电部门审批流程,控制在15天以内。

2.4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村委会横厝24号

2.5质量要求:按设计图纸和供电规则要求安装,工程中所使用设备材料应符合供电公司要求,且有设备及主要材料合格证并经供电部门认可,符合《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确保符合供电部门要求,并按时供电

2.6人数量:1名。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4比选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5)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机电工程。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比选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项目比选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20211021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号5号楼三层东侧)报名领取比选文件

5、本项目采用的比选办法:低价中选法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2021102215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号5号楼三层东侧)。

6.2逾期送达的或不按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邀请同时在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网站内公示

8、联系方式

 

比选人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号5号楼三层东侧,邮编:350001

电话:15005940608

联系人: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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